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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87号)

2017.03.29

《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0号)
( 责编:lhj )
  • 高校毕业生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明确目标任务。2017年我省高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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