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就业精准扶贫亟须关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2016.11.29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任务依然艰巨。对此,“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六大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就业精准扶贫是人社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各地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助推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但是就业扶贫工作仍然遇到一些难点和问题,亟须采取相应对策。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等措施解决5000万左右贫困人口脱贫。为了解连片特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现状,笔者先后赴江西、云南等八省市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就业扶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须引起重视。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现行就业政策缺乏对贫困劳动力的特惠支持。

调查显示,贫困人口本身文化素质偏低、就业技能偏弱、就业渠道单一,帮扶这类群体就业创业,需要给予更多倾斜的政策。可是,现行就业政策更多地表现出普惠性特征,缺乏对贫困人口的特惠支持。有些就业政策因为户籍门槛的限制,将农村贫困劳动力排除在外,由于各地目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基本以城镇户籍人口为主,导致农村贫困劳动力很难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政策。

二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实践中存在不足,亟须进一步完善。

综合调研地区政府和企业反映的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需引起重视:第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惠及面不高。小微企业在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其实现产业脱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缺资金、融资难、融资贵是这类企业目前遇到的主要困难。由于创业担保贷款的门槛条件较高,要求申请人提供可抵押资产、保证金等,小企业一般很难提供担保抵押而很少享受到政策优惠。第二,创业贷款扶持对象还需放宽。现行政策虽然覆盖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但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仍被排除在外。第三,由于贫困县财政困难,资金配套难以到位,导致创业贷款资金总量较小,无法满足“应贷尽贷”的实际需求。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连片特困地区长期经济发展落后,贫困人口基数大,对就业专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但目前中央和各省财政拨付到市、县的就业资金可谓杯水车薪。各地普遍反映虽然当地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但随着工作范围扩大,各项就业资金明显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四是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虽丰富,但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偏低,难以适应市场就业需求。

调查显示,云南省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不高,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同时还存在语言交流困难的问题,在学习技术、工作交流、人际交往等方面存在一定障碍。此外,技能水平低也制约着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中70%没有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具有初级技能证书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不及20%。

五是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低,受经济下行压力及企业用工转型等影响,劳务输出遭遇挑战。

目前,贫困地区有组织转移的劳动力规模较小,亲友介绍或自发转移是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劳务输出缺乏规范化的信息平台、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农村劳动力缺乏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外出务工存在较大盲目性和随意性。此外,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用人需求减弱,企业招用普通劳动力意愿持续下降,贫困地区开始出现劳动力外出务工难、返乡回流等现象。如甘肃省陇西县2013年有14.05万人外出务工,2014年为13.97万人,2015年递减为13.06万人。

相关建议

一是开展有序劳务输出,增加贫困人口的劳务收入。

针对劳动力无序输出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建立和完善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推进区域间和区域内劳务协作。首先,输出地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意向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通过举办“春风行动”,满足春节前后进城务工人员求职和企业招聘用人需要,开展组织有序的劳务输出,并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其次,完善劳务输出市场网络,动态掌握劳务对接人员就业情况,及时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最后,输出和输入地加强对已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在工资支付、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跟踪服务,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二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鉴于部分贫困劳动力存在就地就近就业的意向,建议各地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组织专人进村入户,实施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免费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广泛搜集供求信息,结合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借助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有利时机,开展面向贫困劳动力的专场招聘会,促进贫困劳动力与当地用人单位实现供需对接。

三是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不少贫困地区反映因地方财政配套困难,就业资金缺口大,难以满足就业扶贫所需。建议中央在下达就业专项资金时,充分考虑到贫困地区劳动者技能低、培训开发资金需求量大,地方财政困难等实际情况,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就业资金投入力度。省、市各级财政在分配就业专项资金时,应向扶贫任务较重、贫困劳动力数量多的贫困县重点倾斜。

四是扶持贫困地区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鉴于贫困地区企业普遍希望政府能对参与扶贫、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建议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的用人单位,给予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并在稳岗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出台鼓励企业开发新就业岗位的政策。另外,建议根据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阶段性、有条件地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压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用于吸纳贫困劳动力。

五是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贫困人口创业意愿虽强,但独立应对筛选项目、争取资金、提升技术等挑战的能力较弱,亟须政府提供资金、项目、技术等系列帮扶措施。首先,制定并落实针对贫困地区更为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放宽政策准入门槛,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其次,搭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园,支持返乡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兴办各类实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再次,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帮助贫困农民增收、带动农村大学生返乡创业的重要抓手。最后,将农村贫困劳动力纳入创业贷款扶持对象,降低担保条件,简化贷款手续,切实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作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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