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永新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永新县积极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帮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全社会的一项共同责任。永新县9月份以“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主题在县三湾广场开展了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择业登记、档案托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就业援助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信息栏张贴、就业信息网发布、户外显示屏播报等多种宣传方式,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200份,择业登记154人,其中2016年届毕业生98人,提供职业指导30人次,发布岗位信息215个,就业推荐121人次,免费档案托管79人,组织专场招聘会4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06人,创业培训5人,就业援助对象15人,实现就业人数24人。
二、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永新县劳动就业局将此项工作作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由局领导带队,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行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人员认真抓,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实施方案,明确了就业服务月活动的目标任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网络、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发放就业政策等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宣传,同时各社区、乡镇张贴广告,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发送政策和岗位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将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各项免费就业服务项目印制成宣传资料发放给高校毕业生,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使社会各界和高校毕业生进一步了解了就业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广泛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
一是指派专人深入辖区规模较大的企业搜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与辖区中小民营企业联系,了解企业用人需求,指派专人收集岗位信息。在搜集用工信息的同时,通过手机、电视、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发布用工信息。活动期间,共搜集并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215个。
(四)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邀请县内园区企业工作环境较好、待遇较高、发展空间较大的企业于9月期间在县三湾广场举办了4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共提供部门经理、行政主管、经理助理、文秘、会计、操作工、等215多个招聘岗位,力促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
(五)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一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采取登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零就业”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为离校半年未就业和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有针对性的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二是联系企业吸纳“零就业”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安置“零就业”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三是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针对“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指定专人负责,开展“一对一”帮扶,及时帮助他们了解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
三、存在的问题
1、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服务项目还不够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专业较少。招聘会上提供的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数量不够多,难以满足广大毕业生求职者的期望。
2、高校毕业生择业方向有偏差,大量毕业生只注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这种就业方向,没有结合自身的专业技能以及实际情况进行择业。
3、就业观念受传统思维、家庭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对企业性质、薪酬要求过高,同时,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分析判断缺乏相应的知识支持,就业观念相对滞后,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需要政府引导树立正确的泽业观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大力实施国家的优惠政策,加大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观念宣传,正确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积极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选择就地就近就业,同时也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项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永新县劳动就业局 刘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