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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2015.12.07

为切实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我市劳动监察机构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认真贯彻市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后,将《劳动合同法》及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列入普法宣传内容,通过市、乡镇办事处监察机构,深入宣传“一法一条例”的重大意义,立法原则和关于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深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对“一法一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在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检查的同时找好切入点,把服务融入到执法中,指导企业合理的用工、帮助企业理顺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对企业出现的问题采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把企业被动的接受检查转变为企业主动的要求指导,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不断改善用工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建立有效的防范和查处机制,定期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拒不整改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今年10.1期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人员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全面推进网格化监控。以现有16个劳动监察机构为依托,将监控视角延伸到全市各个镇村,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五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维权平台,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各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实现相互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欠缴保险费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理,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昌吉市人社局 通讯员 余林奇 曹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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