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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167号)

2015.04.23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量仍将保持在高位,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认真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各级就业领导小组中的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精准发力,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字〔2013〕96号、赣府厅发〔2014〕2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完善政策落实措施,确保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实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提供公益性岗位招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成长成才。会同教育部门主动为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政策提供帮助,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落实相关政策;认真做好201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离校前全部发放到位。积极推动和落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做到招聘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会同有关部门在结合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在重点实施中部崛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中,利用新建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等配套服务,挖掘家庭服务业和电子商务领域吸纳就业功能,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二、精心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各地要把就业促进计划作为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以扎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要扎实推进全省信息共享的统一数据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和衔接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基于信息化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对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主动联系,了解掌握其就业需求和求职意愿,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并做好享受政策情况记录,加强跟踪管理,切实保证服务不断线。扎实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拓展优质见习岗位,建立健全见习管理制度,提高见习质量。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对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依托技工院校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上岗前培训,按规定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技能成才之路。要切实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特殊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提高帮扶实效。

三、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各地要认真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实现引领7200名大学生创业,帮助扶持有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以创业兴业带动就业。切实加强创业培训工作,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各项政策和便利化措施,减轻创业大学生负担,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多渠道资金和场地支持,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工作,加快建设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建立健全青年创业辅导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交流活动,帮助创业大学生积累经验、获得支持。要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重点扶持一批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完善基地服务功能,落实创业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大学生创业孵化成功率。

四、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各地要以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市场整合为契机,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建设,主动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加专业化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将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对到我省就业创业的,特别是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畅通毕业生流动就业创业渠道。要针对毕业生不同时期求职就业的需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突出活动亮点和本地特色,促进供需有效对接。要加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服务,广泛收集各类企业用人需求,深度挖掘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在组织专业化、跨区域招聘活动的同时,创新网络服务新模式,搭建更加适合毕业生特点的“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平台。要进一步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及时登记,动态更新,为开展就业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五、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主动宣传、正面宣传,汇聚更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正能量。要准确把握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各地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度;重点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重点宣传就业形势,引导社会理性看待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地通过举办创业大赛等活动,提高大学生参与度。要创新宣传形式载体,在发挥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作用的同时,还要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优势,采取微博、微信、手机报等青年人喜爱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宣传效果。要精心组织宣传力量,动员相关部门、高校、媒体等积极参与,抓住高校毕业生就业高峰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要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了解和回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和热点问题的社会关切,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30日

( 责编:l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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