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动态,及时分析研究毕业生就业见习新情况新变化,继续完善毕业生就业见习相关政策,力促就业见习工作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数据统计上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季报年报制度
各地州市在全面落实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扎实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基础上,及时对本地区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统计相关数据,并按季度上报统计报表,按年度上报年度报表和工作总结。统计数据主要包括完成见习的人数、被见习单位留用的人数、地方政府实际拨付的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费用、企业发放见习补贴数及现有见习单位数量等(具体统计内容和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3)。
二、做好国家级示范单位见习工作数据统计上报
昌吉州、伊犁州要与本辖区内国家级示范单位(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泰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有限公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对接,及时联系,督促指导其扎实做好相关统计报表数据(具体统计内容和填报要求详见附件2)和年度报表及工作总结,并经认真审核汇总后于每季末、年末上报。
三、强化责任,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统计内容
各地州市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就业见习工作力度,完善见习制度,规范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认真落实毕业生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政策。昌吉州、伊犁州要加大对国家级示范单位工作指导和扶持力度,指导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见习补贴等相关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就业见习工作广泛开展。
各地州市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及年度总结的上报工作,确保基础数据详实准确。季度统计报表和年度统计报表及总结务必分别于每季度的末月25日前、每年12月25日前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对逾期上报,影响全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报数据的地州市将进行通报。
联 系 人:王鲁新 陈雄
联系电话:0991—3689878(兼传真)
电子邮箱:bysfw123@126.com
2014年5月27日
附件:1、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情况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见习工作进展情况表 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