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大赛组织实施机构:
为做好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车工、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职业的决赛裁判工作,保证竞赛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就决赛裁判员候选人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循私情。自愿参加本次大赛执裁工作。
(二)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良好声誉,具有丰富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其中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职业裁判员候选人应同时具备电气和机械两部分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
(三)熟悉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规则和裁判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原则上具有两次以上执裁全国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经历。
(四)现从事本职业工作时间三年以上,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
(五)身体健康。车工、无线电调试工职业裁判员候选人一般不超过55岁;数控机床维修装调工职业裁判员候选人一般不超过60岁。
(六)确保参加裁判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完成组织安排的执裁工作的同时并能按要求协助进行赛事的组织筹备工作。
二、推荐人数
每个省级大赛组织实施机构原则上可共推荐裁判员候选人4名,其中车工职业裁判员候选人1名,无线电调试工裁判员候选人1名,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职业候选人2名。
三、推荐要求
(一)各省级大赛组织实施机构要严格按照裁判员资格条件推荐,无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为保证竞赛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不得推荐参赛选手所在单位人员。
四、其他
(一)请各省级大赛组织实施机构根据推荐资格条件和推荐人数填写《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附件),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2年8月23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阮飞、栗曙霞
联系电话:010-84661079、010-84661075
传 真:010-846610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竞赛处。
邮政编码:100101
附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
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全国组委会秘书处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代章)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