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杭劳社培〔2011〕56号)文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开展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12年2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受理地点
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中河中路240号)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新申报培训机构
1、《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办学许可证(或设立批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内部管理制度;
4、校企合作材料(含合作协议);
5、申报的培训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教材;
6、教师的学历及职称材料复印件;
7、开展培训已满一个周期的证明材料(含课程表、培训学员名册(需有学员个人联系方式)、发证名册或相关证书等)。
(二)原定点培训机构增报培训项目
1、《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
2、校企合作材料(含合作协议);
3、申报的培训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教材;
4、教师的学历及职称材料复印件;
5、开展培训已满一个周期的证明材料(含课程表、培训学员名册(需有学员个人联系方式)、发证名册或相关证书等)。
四、联系方式
赵老师 86021053 李老师、蔡老师 88918779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