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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做好第四季度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浙职技鉴[2011]31号)

2011.12.01

各市及义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保证鉴定工作质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7号)要求,现就2011年第四季度空白职业资格证书需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业资格证书的规范管理,空白证书及时准确的申领,是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保障,请各市鉴定中心、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资格证书申领。

二、请各市鉴定中心、省属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完整、准确、及时的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数据填报《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审核表》(见附件1),并于12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和文本(需加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两种形式上报第四季度空白职业资格证书需求。

三、对证书申领数与鉴定统计数据有差异的,请同步上报情况说明、提供发证名册。

联系人:卜肖杭

联系电话:0571-85213802

电子邮箱:bxh@zjosta.org.cn

附: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审核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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