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江西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九人社就〔2011〕7号)

2011.09.01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3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119月在全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就业政策 强化就业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1191——2011930

三、活动内容

做好“五个一”重点服务2011届以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确保政策宣传、政策落实、管理服务“三到位”。

(一)建立一套高校毕业生信息台账。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通过加强与教育部门的信息衔接,依托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平台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通过摸底调查、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进行失业登记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本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并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对其中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重点关注,及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实行动态管理。

二)开展一系列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搜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空岗信息,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采取现场与网络、常规与专场招聘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活动期间市人才市场、市人力资源市场于917日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各县(市、区、山)至少要组织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并在招聘现场设立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权益维护等服务平台。对确定的重点服务对象要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主动上门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针对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并对其就业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找到合适岗位,实现稳定就业。

(三)组织一批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结合当地2011年就业见习目标任务安排,依托就业见习基地,对有职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其联系用人单位。要切实提高岗位的时效性,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落实就业见习补助政策。

(四)召开一次培训对接活动现场会。对有培训需要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根据其所学专业和意愿,组织其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有鉴定需求的,组织其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其参加相应的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提高创业能力。

(五)发放一本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册。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活动期间印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册,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各类招聘现场进行发放,帮助他们了解当前就业形势,了解我市在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方面的政策,促进其转变就业观念,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实现就业。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集中精力做好相关就业服务工作。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人力服务机构要在服务场所设立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流程,创新服务形式,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良好服务。

(二)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引导招聘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公平就业机会,消除就业歧视。招聘企业应避免设置年龄、性别、户籍和民族等职业准入条件。应严禁招聘企业对录用就业人员进行体检时所采取任何形式的乙肝项目检测。

(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活动期间,各地要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第一。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活动期间参加招聘的企业和求职人员进出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四)落实活动工作经费。各地要落实专项活动工作经费,保证此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所涉及的培训补贴、职介补贴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此次活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各地要建立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了解机制。对在招聘现场初步达成意向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要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跟踪其实际签约情况。

(六)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认真做好相关统计。并请于108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就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就业局:吴荣祥、郭双娟

电子邮箱:780914388@qq.com

电话:0792-8587834

 

附件: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高校毕业生  就业  通知

  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抄送:各县(市、区、山)劳动就业服务局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826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工作内容

项目

数量

开展宣传

印发政策宣传品数

 

开展登记

总登记人数(截止930日)

 

其中2011届毕业生人数

 

困难毕业生人数

 

提供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

提供职业指导人次

 

发布岗位信息数

 

提供就业推荐人次

 

提供免费档案托管人数

 

组织              专场              招聘会

专场招聘会次数

 

提供岗位信息数

 

签订就业意向人数

 

组织就业见习

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

 

参加就业见习人数

 

组织培训和鉴定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

 

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开展就业援助

开展就业援助对象人数

 

实现就业人数

 

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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