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河北承德市关于做好第九批“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承人社[2011]67号)

2011.09.01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驻市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103号)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工作实际情况,2011年将继续开展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暨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2011年度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在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含驻市中省直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选拔推荐的重点是近年来为我市经济、文化艺术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各学术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工农业生产、科研一线和县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优先选拔。

按照省预分名额,全市计划选拔50名优秀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2011年度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

二、选拔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市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爱岗敬业,学风朴实严谨,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操守;所获奖项或发明专利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培养前途,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相关条件者:

(一)自然科学类

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技术研究中有较大的发明创造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者;承担国家、省市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并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具体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山区开发创业奖、省突出贡献奖、市长特别奖)。且获奖奖项或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一项以上国家级一、二等奖(主研人员限定为: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

2、获得一项以上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主研人员限定为: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5名)。

3、获得一项以上市、厅级一、二等奖(主研人员限定为: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

4、获得两项以上市、厅级二、三等奖(主研人员限定为: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4名)。

工业交通建设领域 在工程设计或新产品设计中,提出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有效地运用先进的工艺与方法,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以证书为准);在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工作中有重大创造并取显著经济效益,获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以证书为准)。

农业林业畜牧水产领域 在农、林、牧、水产业生产一线,通过研制开发新品种或引进推广先进应用技术,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以证书为准)。

医药卫生领域 具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医疗经验,善于解决重大疑难杂症,在研发新药品、新器械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方面有一定造诣,获得市以上奖励,在同行中是公认的医疗专家或学科带头人。

(二)社会科学类

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在社会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其研究成果居全市领先水平,学术造诣较深,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研究成果获得1项以上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主研人员限定为:一等奖前五名;二、三等奖前四名)。

2、研究成果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一等奖(主研人员限定为前四名)。

3、独立出版1部或主编2部以上社会科学理论研究著作,并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社会科学理论研究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首席作者)。

教育教学领域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从事大中专院校教育工作,独立出版1部专著或主编3部以上大中专院校正式教材,在教育领域产生一定影响,并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1篇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同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

2、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教学成绩显著,所教学科成绩近年来在全市领先(需提供本校和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并获得省以上教学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同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从事体育教学和体育科研,理论上有创新,并运用于教学和训练,为发展我市体育运动事业,提高运动水平做出突出贡献,所培养的运动员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以上的优异成绩,并受到省级以上奖励。

文化艺术领域 在文学、艺术、戏剧、影视、绘画、书法等方面造诣较深,在省市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创作发表或表演的作品获得国家级正规大奖1项以上,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2、创作发表或表演的作品获得省级正规大奖2项以上,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新闻领域 采编新闻性时效性较强,有良好社会舆论效益的稿件80万字以上,其中近五年来至少有1件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或至少有3件作品获得省级好新闻一等奖(作者前2名或编辑第1名),同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其他类

1、在领办创办民营经济实体,所开发的技术产品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和奖励。

2、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达到与上述有关成果奖项相类似者。

上述奖项成果或创作发表、表演的作品均指由各级政府部门和本专业学术组织设立颁发并得到社会承认的正规奖项。获奖成果或作品以近5年为主,而且在两项以上成果或作品中有一项成果必须是近3年获得的。获奖成果或作品均以获奖证书或相应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以上条件仅作为选拔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最终人选的确定要根据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目标、结构层次等方面要求,并按有关选拔程序最后决定。

三、选拔评审程序

(一)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拨工作,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中、省直驻市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上报。

(二)对符合“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的人员,在广泛发扬民主、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采取所在单位、学术团体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法,对照“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提出拟推荐人选顺序,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写出综合推荐报告,连同《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批表》、《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以及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学历证明、科研成果、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办公室)。

(三)对推荐人选材料经过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市人社局研究后,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人选,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人选,由承德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代表市委、市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对命名的“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所享受的津贴、优惠政策及管理办法,按照承财文字【2004】95号和承市知【1999】4号文件执行。

四、选拔推荐要求

(一)选拔“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我市“人才兴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培养、选拔我市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开选拔条件,使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都有参与平等竞争的机会。坚决杜绝压抑、排斥、刁难、埋没人才现象的发生。同时,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评选条件、坚持选拔评选程序,以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是“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上报材料客观准确,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成就和贡献。对材料填报不实者,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三)按照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文件规定,被推荐人选需交360元评审费。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各县区及有关部门报送推荐人选情况综合报告一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个人推荐材料包括:总结材料一份,不少于3000字,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批表》、《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各一式二份(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应重点填写奖项、获奖论文论著等内容),一律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jk.cd@he.lss.gov.cn。

(三)提供有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照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著作、论文等顺序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单独成册,封面要印有“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附属材料”字样及被推荐人姓名、单位。所有上报复印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请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务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办公室)。电话:2051371

附件:1、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批表

2、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高技能人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