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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青人劳〔2011〕410号)

2011.07.22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第157号令)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考核制度,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级、晋升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为提高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对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凡今年申报专业职务晋升、职务晋级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含首次确认专业资格)均参加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地点

培训课程:初级课程为《科技与创新》、《合作与共赢》,中、高级课程为《科技与创新》、《合作与共赢》、《侵权与维权》。

培训时间计划从7月开始至12月。

培训地点:青田县人力资源市场(火车站一楼 江南大道109-10号);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

根据青发改[2011]36号文件规定,培训费用初级为225元/人,中、高级为275元/人(含书本资料费)。

四、报名及缴费工作

培训由单位统一报名,请各单位收好培训人员报名表,同时进行汇总(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zjqtzgb@163.com),于7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及汇总表送到县人才中心。报名时需提供两寸近照2张(报名表1张,培训合格证书1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贴在报名表粘贴处,费用在报名时收取。

五、培训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分期培训,上课采取现场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六、考试及发证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培训时另行通知。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浙江省人事厅制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联系电话:人才管理培训科 6822341、6033511

人才中心 6830165 人力资源市场 6817662

附件下载:

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2. 《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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