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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全区技工院校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11〕908号)

2011.07.21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1]18号)文件,经研究,在全区技工院校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重要性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以王洪军为代表的10位高技能人才楷模是近年来高技能人才队伍中涌现的知识型、专家型的新时代工人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各市、各技工院校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大力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宣传

(一)开展校内宣传。各技工院校要在教室、实训场所、宣传栏、食堂等场所广泛张贴《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第二辑)》,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网,通过演讲、征文等活动形式,大力营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楷模事迹开展德育教学。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每人都要有《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第二辑)》,学校要在德育课教学中开设学习高技能人才楷模专题教育课程,确保教学实践不少于10学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

(三)有关这次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学习活动的资料(《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第二辑)》和《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第二辑)》)的征订事宜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三、组织学习楷模竞赛活动

(一)技工院校学生学习楷模答题竞赛

各技工院校组织全体在校学生结合学习《事迹读本》参加答题竞赛活动,并对全校学生答题情况进行初评,按不超过在校生人数2%的比例推荐优秀答卷,填写优秀答卷推荐表。

(二)技工院校教师专题教育教学方案设计竞赛

全区技工院校组织德育课教师参加学习高技能人才楷模专题教育课程教学方案设计竞赛。教学方案应与《事迹读本》内容相配套,复核编写格式要求。推荐的教学方案应以纸介质为载体,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如有多媒体课件,可以光盘形式同时报送。每所学校推荐教案不超过3份,同一份教案制作人员不超过2人。

(三)报送要求

1.各市技工院校将学生学楷模答题竞赛优秀答卷及其推荐表,教师教学方案(包括封面、正文及光盘)每所学校择优推荐1-2份报送至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技工院校择优推荐1-2份直接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研室。各市及区属技工院校于2011年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研室。

2.本次学习竞赛活动有关学生学习楷模答题竞赛答卷、学生学习楷模答题竞赛优秀答卷推荐表、教师专题教育教学方案编写格式等材料已在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网址:www.cott.org.cn)发布,请各技工院校自行下载。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德育课教学督导检查,切实落实相关要求。各学校要将《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教材及教学内容纳入技工教育院校德育课教学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2011年秋季学期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重点督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听课、课堂评价等方面。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组织技工院校学生学习楷模答题竞赛和组织技工院校教师专题教育教学方案设计竞赛纳入学校质量办学的考核指标范围内。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李勇

联系电话:0771-5858788

电子邮箱:gxldtpxc@sina.com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研室

联 系 人:陈振成

联系电话:0771-5860507

电子邮箱:gxjgjys@sina.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 系 人:覃晓霞

联系电话:0771-5893101

电子邮箱:504460110@qq.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学习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于祖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 张 远(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李 博(自治区人社厅技工教研室主任)

王 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成 员: 李 勇(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主任科员)

熊 艳(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主任科员)

陈家和(自治区人社厅技工教研室副主任)

曾 文(自治区人社厅技工教研室副调研员)

陈振成(自治区人社厅技工教研室主任科员)

杨卫京(自治区人社厅技工教研室主任科员)

林 毅(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卢 鹰(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卢有连(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覃晓霞(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办公室主任张远(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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