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广东汕尾关于公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1〕83号)

2011.07.0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经审核,汕尾市行政学院等5个单位符合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条件,予以备案,确认为广东省汕尾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予公布。备案期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

广东省汕尾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1.汕尾市行政学院

2.汕尾市技工学校

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4.汕尾市华侨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5.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学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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