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经济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大企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80号)和《日照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日政办发〔2006〕4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日照市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推荐名额
2011年全市选拔日照市首席技师10名。推荐名额各区县一般不超过5名;市直各部门及各大企业一般不超过3名,中小企业一般推荐l至2名。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日照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我市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参加。
选拔条件按照《日照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程序及产生方式
日照市首席技师推荐工作以各区县、市行业部门、市直大企业为单位进行。推荐人选由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方面遴选产生,经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1年7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有关材料的初审、复核,确定候选人。8月20日前,市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后,报市政府命名表彰。
四、申报材料
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一)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推荐人选超过2人的要排序;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日照市首席技师申报表》一式3份(用A4纸印制)。
(三)《日照市首席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用A3纸印制,附电子版)。
上面两种表格按附件的格式自行印制填报。
(四)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用A4纸印制,附电子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五)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六)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五、几点要求
(一)严格标准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领先性。首席技师是我市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是全市高素质技能人才的杰出代表。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遴选和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推荐的人选要围绕我市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向我市重点建设的十大产业方面的职业(工种)倾斜。推荐人选上报及候选名单产生后,要在人选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并进行公示,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二)健全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机制。要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技能展示等活动,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新培养载体。要通过名师带徒、技师工作站等形式,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充分发挥首席技师的高端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完善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要认真落实首席技师各项待遇,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首席技师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技能劳动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干事创业,形成人人争相成才、人人争做贡献的社会氛围,使高技能人才在工作上有施展的舞台,经济上有优厚的待遇,社会上有良好的地位,不断营造和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注:有关表格请到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附件:l、日照市首席技师申报表
2、日照市首席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日照市首席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