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山东日照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06.28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需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二、2011年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9月17日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18日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40.

 4.

考全科

01.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物业经营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4.物业管理实务

 3.

免1科

01.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物业经营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2.

免2科

01.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4.物业管理实务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在2006年10月底前,符合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中有关报名条件,并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在申请参加2010年首次举行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相应科目,应试科目合格,即可获得物业管理师资格。

1、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试《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另外3个科目的考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符合《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只需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另外3科免试。参加一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

四、考试报名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rz12333.gov.cn),从“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窗口进入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网页,点击“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图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20kb以下),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市直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饭店四楼)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区县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到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盖章)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

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为2011年6月11日至24日,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25日至30日。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按照网上缴费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点击“查询修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录,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系统支持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9月12日至18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