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单位:
按照省厅《关于2010年实施〈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11号)要求,为确保“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计划”)培训结束后的考核鉴定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定于2011年6月19日(周日),对全省“青年计划”培训期满人员统一开展专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职业及等级
(一)鉴定对象
经2010年度“青年计划”培训期满的人员。
(二)鉴定职业及等级
凡组织“青年计划”参加职业技能专场考核鉴定的单位,应按照所培训的职业(工种)组织报名。按其培训目标,经“青年计划”培训期满的人员可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能(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二、申报程序
(一)本次考核鉴定申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参加“青年计划”期满人员专场考核鉴定,必须通过“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jxzp.gov.cn)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各承训单位已经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由所(站)按隶属关系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或所在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设区市中心),没有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由承训单位按隶属关系报省中心或所在设区市中心。各申报单位应在考核鉴定前的15个工作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或设区市鉴定指导中心审核,以确定鉴定职业、等级和人数。具体考务工作见《江西省2010年度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训期满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
(二)报名办法: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可由申报单位承办也可由考生自行完成。首先进入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再进入报名注册页面,如实填写考试基本情况及拟报考的职业(工种)、级别,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必须牢记),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江西省2010年度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训期满人员考核鉴定申请表》(附件2)
2、现场资格审核。各申报单位在现场审核时,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①《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单位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
②经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核盖章的《2010年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新生录取名册表》一份和电子数据盘,以备资格认定。
③装订成册的《江西省2010年度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训期满人员考核鉴定申报表》(附件2)一份。
审核地点: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或设区市鉴定中心。
3、网上缴费。各申报单位可使用本单位鉴定所(站)机构代码(未设立鉴定所站的院校则使用本单位全称的第一个拼音字母组合成代码)、密码(初始密码123456,登陆后必须更改密码)登录管理后台查看考生报名情况及审核确认结果,资格审核确认通过的单位,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的单位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各申报单位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单位,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或单位可于2011年6月15日9:00—6月18日17:00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鉴定方式与时间
考核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动手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鉴定成绩分别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89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操作技能考核时间由省、市中心和经省中心认定承担实操鉴定任务的鉴定所(站)确定,但须在理论知识考试后15天内完成。各省管鉴定所(站)在理论知识考试前一个星期内向省中心报送操作技能考核组织册(电子版),省中心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考和督查,实操考核结束后,各单位及时将考核成绩及相关影像资料和实操考核现场情况记录单报省中心审核。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从6月19日下午开始。
四、考核鉴定收费标准
考生参加考核鉴定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考核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原江西省劳动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西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行字〔1997〕25号)规定的“高级工”考核鉴定收费标准执行。高级工收费标准为:理论考核费30元+评审费65元+操作技能考核费A、B、C、D类。
各设区市中心上交省中心的费用不分A、B、C、D类,只按三项总费用之和的约20%,总计每人80元缴纳,主要用于场租、监考、制卷、督查、阅卷、制证等工作。在省中心报名并承担实操考核任务的省管鉴定所(站),其上交省中心的费用为每人理论考核费、评审费以及20%的A、B、C、D类操作技能考核费三项之和,操作技能考核费用的80%留给所(站)用于组织开展操作技能考核等费用开支。
五、其他要求
(一)未参加本次统一专场考核鉴定或考核鉴定不合格,以及未经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意参加其他场次的考核鉴定均不得申领培训补贴。
(二)考核鉴定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在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完毕后的30天内,将培训补贴申领材料报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核。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791—6386101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91-8332676 8313541
附件:1、江西省2010年度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训期满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计划
2、江西省2010年度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训期满人员考核鉴定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