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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2010年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442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望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国家题库(卷库)规范化管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国家题库(卷库)的管理。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时,凡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中已有的职业(工种)试题(试卷),必须从省级题库和配置题库的市级分库中提取;凡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中没有的职业(工种)试题(试卷),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时,严格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网络运行管理的通知》(陕劳社函〔2004〕571号)文件规定,组织专家根据有关职业标准、规范要求编制试卷,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并作为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的依据。不按上述要求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一律无效,不予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二、做好国家题库(卷库)保密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安全保密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鉴发〔2010〕2号)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题库试卷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运行保密管理,将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新版本题库(卷库)启用时间。2010年版国家题库从今年11月1日起在我省正式启用。鉴定考核后的试卷保存1年,以备查。2010年版国家题库启用后,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原则上不再使用旧版题库的试题组卷。新版国家题库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必须使用在线考务系统申请试
卷,上报信息时应尽量将国家题库中已有的职业(工种)和需自命题的职业(工种)分开批次上报。
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加大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时使用国家题库(卷库)和自命题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整个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029-82233321),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