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落实省劳动保障厅、公安厅、人事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劳社发明电〔2009〕3号),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常德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并决定从2008年2月10日至3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含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常德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电话:(0736)7817396;传真号码:(0736)7817396,联系人:杨群。
附件:1、常德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2、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统计表
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 德 市 人 事 局
常 德 市 公 安 局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九年二月九日
常德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人才招聘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机构为重点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法制宣传,有效遏制职业介绍、人才招聘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
二、清理整顿对象
全市以城镇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聚居地、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地、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
1、对以职业中介或以人才招聘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打击。
2、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和人才招聘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及虽有职业中介许可证和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和人才中介服务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坚决取缔。
3、对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在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服务活动中或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时发布虚假广告及其他虚假信息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以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要加强整顿,依法责令改正和予以处罚。
三、清理整顿措施
1、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介绍或人才招聘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儿童、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