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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技工院校教学创新成果展的预通知(中就培函〔2010〕99号)

2010.09.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技工教研室、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技工院校讲话精神,按照《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要求,推进校企合作深入发展,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拟定在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决赛期间,举办全国技工院校教学创新成果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示内容

(一)技工院校展区

突出学校改革发展、校企合作新成果。主要由三个专题组成:一是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展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成果;二是品牌优势专业建设。反映学校贴近市场需求,服务社会,注重内涵发展,深化校企合作创建优势专业的实践成果;三是预备技师课程体系建设。展示汽车维修、数控机床加工、电气维修、电脑动画设计制作4个专业预备技师课程体系开发成果。

(二)企业展示区

1、展示企业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成果;

2、展示企业校企合作研发教学实习实训设备成果;

3、展示国内外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专业书刊。

二、展示形式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举办全国技工院校教学创新成果展,充分展示近年来技工院校在教学方法、课程改革、校企合作、实训设备研发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力求形式多样、突出特色,达到启迪、拓展思路,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目的。

(二)具体形式

1、展板。由参展单位按要求(具体材料大小及格式请见附件1)自行设计含文字及图片的展板电子版。

2、电子播放材料。由参展单位根据需要自制,并自带笔记本电脑展示;

3、纸质材料。包括教学课件、校本教材、教案大纲及学校宣传材料等,由学校自带;

4、小型设备。包括近年技工院校教师、学生教研作品及实训产品,由学校自带。

三、时间地点

(一)展出时间:2010年11月初(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展出地点:成都市技师学院

四、参展单位

(一)各省级教研室推荐一所本省骨干技工院校;

(二)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部分企业。

五、有关事项

(一)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将为参展单位免费提供一个标准展位、一张展台及2-3把椅子,同时统一免费制作展板,如有特殊设计需求,请提前通知大赛组委会;

(二)请参展单位在展出期间派一名同志负责展台介绍和宣传材料发放。

(三)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确定参展单位及联系人,由参展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大赛组委会。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9月15日。

(四)报送时间

1、展板电子版请务必于9月25日前以QQ方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技术支持单位;

2、小型设备请于10月25日前运抵成都技师学院;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马威、郭楠、蒋燕辰

联系电话: 010-84661054,84661058, 84661052

传    真: 010-84661059,84661050

(二)大赛组委会技术支持单位

联 系 人:杨小春

联系电话:028-85266262

联 系 QQ:102449522,632818036

 

附件:1、参展单位展板要求及展位示意图

      2、参展回执(全部附件见下)

 

 

 

                              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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