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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为加强我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开展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9月对全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进行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强化质量为目的,以提高我区信息化管理水平为重点,规范鉴定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打造高新技术考试品牌。为我区全面实现在线考务管理和计算机类考试鉴定采用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模式做准备。通过评估,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基础建设,搭建交流平台,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考试服务。
二、组织领导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有关专家对各考试站进行抽检评估,并向部中心上报我区高新技术考试站的评估情况。各考试站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客观、准确填写评估报告,做好评估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评估方法
自评、复评和重点抽查相结合。
(一)2010年9月1日至9月10日自评。考试站根据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期间开展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情况,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工作报告》(附件1)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表》(附件2)于9月10前上报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2010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复评和重点抽查。自治区鉴定中心根据各考试站上报的工作报告和评分表,组织专家进行复评或重点抽查。
四、奖励与退出
(一)自治区鉴定中心将根据评估结果,推选3家优秀考试站,并将优秀考试站上报部中心高新技术考试办,参加“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优秀考试站”评选。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消考试站资格,并上报部中心高新技术考试办备案:
1、在近三年的鉴定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
2、在近三年内未能开展鉴定考试的;
3、未按时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工作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表》的。
五、相关要求
为确保全区在线考务管理的顺利运行,确保全国统一鉴定部分职业和自治区统一鉴定职业的智能化鉴定考核,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务必于12月30日前建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平台。以便为各地及考生的管理和服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
联系电话:(0991)6127562
传 真:(0991)6127561
电子信箱:xj6127562@sina.com
联 系 人:杨芳、米合古丽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工作报告》(略)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表》(略)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申报表》(略)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