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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0]118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切实组织好考核过程中的各项考务管理工作。
2010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
晋升考核组织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0]118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考区、考场设置及管理
本次考核考区设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
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筹管理,具体为:
(一) 考区设置
在全省14个市分别设置考区。沈阳考区考务工作由省
中心负责;沈阳以外各考区的考务工作,委托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负责。各市中心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日程安排,做好本地区考务管理工作,并在7月31日前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本地区的省直单位及所有参考人员。
(二) 考场设置
按照社会通用和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分布情况,省中
心在沈阳考区设立4个通用职业(工种)考场,质量监督等个别省垂直管理或行业部门特有职业(工种)考务工作,委托相应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沈阳考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安排》(附件1);沈阳以外考区的考场按照相对集中、方便服务的原则由各市中心确定。
二、 考核报名
(一)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勤岗位管理中心
资格条件审查合格人员,由其本人或其单位人事部门,持盖章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审核表》到省、市中心分别确定的考核报名机构(考场)办理晋升考核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 年7月21日,逾期按缺考处理。各考核机构须采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报名信息。
各市中心及沈阳考区的考核机构要在7月25日前将本地区(考场)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省中心审核后方可实施。
(二)应考人员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近期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和考核费用。本年度考核费用执行辽价发[2007]1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详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收费标准简表》(附件2)。
(三)对于在2010年3月23日以前,已经取得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与本次报考职业、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原技术等级证书及技师合格证书)的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可申请免考。申请办理免考的办法为:申请人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核机构陈述理由并留存以上证件,考核机构初审后填写《免考通知单》(附件3),由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确认后下发《免考通知单》。免考人员按照50%比例交纳鉴定费。
(四)应考人员报名时,必需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勤岗位管理中心核准后的职业(工种)、等级为依据,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资格和相关考核成绩。
应考人员报名后,要及时与各考核机构联系,确保在考前取得准考证并详细了解相关考核信息。
三、考核安排及准备
(一)本年度晋升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个环节,理论知识考试不及格,不能参加实际操作考核。两项成绩均及格视为考核合格。
(二)考核时间安排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7月31 日 10:00—11:30
实际操作考核时间:8月7日—9月5日
在考前3天,省中心将按照各考区试卷种类需求,将试卷清样发送到各市中心,各市中心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省步调一致。沈阳考区试卷由省中心统一印制,7月31 日7:30在省中心分发试卷,各考场派专人领取。
(三)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取填涂信息卡方式,应考人员需要准备2B铅笔和橡皮,答题卡填涂要领说明可在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站(www.ln.osta.org.cn)下载;采取笔答方式的应考人员需准备蓝黑圆珠笔或签字笔。
(四)实际操作考核的设备、材料等一般由考场准备,个别职业(工种)考核要求有自选内容的,考核材料自备,具体情况以考前通知为准。
四、成绩发布与证书核发
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当日,各市中心要按照试卷封装保密等工作要求,立即将试卷或答题卡返回省中心,由省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市中心要及时将考核成绩报送省中心。由省中心委托单独组织考核的相关部门,也须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有关信息和考核成绩报送省中心。本年度晋升考核最终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布,合格人员名单以文件形式印发省直各部门。
职业资格证书由省、市中心分别制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核发,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各市中心或考核机构(考场)领取。
五、考核监督
在组织实施考核过程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成质量督导组,分别到各考区(考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晋升考核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24)22955879
六、信息发布
为便于各单位及广大应考人员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省中心将在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站上随时发布相关信息。网址为:www.ln.osta.org.cn
联 系 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024)22955829
七、其它要求
(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中心及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
(二)各考核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公开联系电话和信息发布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省中心。
(三)在组织实施考核过程中,要确保试卷传送的安全、保密,同时要制定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切实保证2010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沈阳考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安排》
2、《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表》
3、《免考通知单》
4、各考区培训单位及鉴定中心联系人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