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2010.03.10

  记者从3月9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议上了解到,3月至4月,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市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连营,副市长辛志纯出席会议。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全市各级政府贯彻《劳动合同法》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特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等形式,分为组织发动、自查和重点抽查、情况综合与研究审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莫连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扎实完成每个阶段的任务。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客观地了解掌握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整体情况,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意识,督促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关系,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会上,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还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就《劳动合同法》主要条款进行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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