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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加快推进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63号)

2021.05.10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发挥职业培训券高效精准对接培训资源和培训需求的优势,进一步增强技能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1号),现就加快推进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职业培训券推广应用作为技能提升行动、促进“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以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为抓手,通过人社部门发券、劳动者领券用券、培训机构验券、人社部门核券的完整闭环链条,打通管理流、服务流、监管流,发挥职业培训券流动性、开放性、引导性优势,把职业培训、劳动力市场以及个人实际需求结合起来,统筹优质培训资源,依托电子社保卡通过全国职业培训券管理平台签发职业培训券,在线下、线上两个培训渠道对技能培训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为劳动者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对参加技能培训人员合理引导、培训检索报名、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培训补贴兑现、全局宏观分析、就业推荐等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2021年6月底前,人社部批准职业培训券试点的兰州市、定西市要完成职业培训券推广应用方案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上,开展职业培训券试点发放和应用工作。省厅加快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支撑试点应用,系统未上线前,兰州市、定西市可使用人社部平台开展试点发放应用。2021年9月底前,全省其余13个市州和甘肃矿区、兰州新区完成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开展职业培训券推广应用工作。2021年,全省职业培训券发券18.5万张,用券不少于1.85万张。各地职业培训券发放任务原则上按照省厅下达2021年培训计划人数50%考核,用券按照发券任务10%考核。

2022年,面向所有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发放职业培训券,归集形成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证书信息,逐步积累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二、 重点任务

各地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领域、分步分类实施、创新方式方法”的工作原则,紧盯职业培训券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和主要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靠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

(一)细化完善培训券配套政策。职业培训券集成了培训项目检索、培训报名、发券用券验券、培训打卡签到、资金申请审核、就业推介服务等功能,可实现引导培训、免垫资培训、实名制培训、真实意愿培训、精准培训、就业服务等多项目标。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财政等部门,聚焦企业职工、劳动用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充分利用职业培训券广泛触达、促进跨区域培训的特点,重点将企业职工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重点群体培训、创业培训等纳入职业培训券应用范围,充分发挥专账资金效能,制定完善当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职业培训券线下、线上应用,引导职业培训理念转变和机制体制创新。

(二)确定职业培训券发用模式。职业培训券发放应用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从功能上支持有面值的“面值券”和无面值的“抵用券”;从发放模式上可分为主动领取的“通用券”和发放到人的“定向券”两种模式。 “面值券”支持领券以后不用缴费即可报名培训,通过已审核通过的面值来核拨补贴资金;“抵用券”作为核拨补贴资金的资质凭证,避免虚假培训。“通用券”支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提前定位适用人群并发券,引导其主动选择培训项目并报名培训;“定向券”通过券关联人,即培训机构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发放的培训券,劳动者在培训机构完成报名后,经培训机构上报,再生成电子培训券,供领取使用。各地可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原则,选择合适模式发用,第一阶段可采取“定向券”模式,具体可参考人社部职业培训券实施要点。

(三)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券发用。各地人社局要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研究职业培训券的适用机构、适用项目、适用人群、发放规模、有效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对行业企业、技工(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使用职业培训券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的服务指导,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在验券、结算、核销等方面培训,确保职业培训券各个环节顺畅应用。起步阶段重点使用职业培训券的定制、发放、领取、使用及验证、培训打卡签到、资金申请审核、查询统计等基本功能,根据各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展情况逐步使用培训报名、培训评价、培训证书查询、就业岗位查询及推介等拓展功能。

(四)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职业培训券通过部里统一建设的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发放,与各地现有职业培调实名制信息系统对接,串联业务与数据、线上与线下,中央与地方。省厅将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职业培训实名制监管信息系统,与人社部系统平台对接实现职业培训券发放。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梳理现有职业技能培训办理流程、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培训群体等,研究职业培训券应用场景,对省厅开展系统建设、完善功能提出意见建议。系统上线后各地要以全面推广应用职业培训券为契机,逐步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强化培训监管。同时,要兼容现有传统培训模式,让有券劳动者和无券劳动者都能参训。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职业培训券作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展培训服务、提升资金效能、加强培训监管的重要手段,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省厅成立了职业培训券专项工作组,分管职建工作副厅长任组长,职建处、信息办负责人为副组长,负责职业培训券试点推广、系统对接、线上培训等专项工作,督导调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制。各市州人社局要相应成立职业培训券专项工作组,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职业培训券发用、推广等工作,完成发券用券目标任务,按月及时做好督导调度信息报送。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统筹部署、协同配合,职建部门要发挥业务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应用落地、督导调度等工作,信息化部门要做好技术支撑、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地要积极争取职业培训券应用推广所必要的经费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作推进,加大人员、技术保障力度,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培训机构和管理部门应用职业培训券的积极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督促督导。各地要结合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快开展职业培训券发放应用等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在完成职业培训券的发放、领用、验证、审核等功能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积极尝试利用职业培训券开拓更多的职业培训服务。省厅将把推广职业培训券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工作督导调度内容,对工作机制、政策文件、实名制培训管理系统应用、县区覆盖率、用券率、培训项目覆盖率等具体调度指标。7月份开始,省厅职业培训券专项组将每月对各地进展情况调度和现场调研督导。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职业培训券发用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播、短视频、门户网站等新媒体,通过报刊、杂志、发放宣传单等传统方式,面向有意愿参加培训劳动者、职业培训机构、技工(职业)院校等方面,广泛宣传职业培训券的重大意义、申请方式、使用方法和操作指南等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形成职业培训券发放、应用的良好氛围。

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罗辉、李小英

电  话:0931-8867854、8635609

邮  箱:362579335@qq.com,891725671@ qq.com

附  件:

1.职业培训券分阶段分市州指标分解表.docx

2.职业培训券专项工作督导调度指标.docx

3.职业培训券实施要点.docx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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