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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2020.03.09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江西省宜丰县采取优化申领方式、延长申领时限、扩大保障范围等方式,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优化申领方式。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宜丰县就业局继续加大“江西省失业保险服务e平台”的使用力度,安排专用电脑,指派业务专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线上方式指导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网上申领。

延长申领时限。疫情期间,将原规定的“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中申报期60天的限制条件取消。进一步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

扩大保障范围。疫情期间,为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的失业补助金。

疫情期间,宜丰县共在“线上”办理失业保险业务60笔,成功发放失业保险金27140元、价格临时补贴1643.4元、失业补助金7000元。确保了失业人员疫期的切身利益,对建设和谐宜丰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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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江西省宜丰县采取优化申领方式、延长申领时限、扩大保障范围等方式,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优化申领方式。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宜丰县就业局继续加大“江西省失业保险服务e平台”的使用力度,安排专用电脑,指派业务专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线上方式指导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网上申领。 延长申领时限。疫情期间,将原规定的“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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