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例

江苏泰兴:实施失业保险“三大行动” 助扶贫

2019.01.09

去年以来,江苏省泰兴市人社局从援企稳岗、助企扶贫等方面整合现行政策,对失业保险扶贫工作进行再统筹、再部署,着力实施失业保险“三大行动”。

实施“提升行动”。去年,泰兴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月767元调整为每月845元,最高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每月1830元。目前全市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1800多人,人均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1200多元。

实施“护航行动”,不断加大稳岗补贴惠企力度。自2015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以来,该市为符合条件的113户企业、2.5万余名职工发放稳岗补贴共计529.62万元,实现了企业减负和促进就业的双赢。

实施“展翅行动”,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的功能。根据泰兴市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去年已有101人领取了技能提升补贴11.86万元, 补贴领取人员涵盖了车工、育婴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职业。(周志荣 杨小娟)

 
  • 失业
  • 实施
  • 保险
年以来,江苏省泰兴市人社局从援企稳岗、助企扶贫等方面整合现行政策,对失业保险扶贫工作进行再统筹、再部署,着力实施失业保险“三大行动”。 实施“提升行动”。去年,泰兴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月767元调整为每月845元,最高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每月1830元。目前全市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1800多人,人均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1200多元。 实施“护航行动”,不断加大稳岗补贴惠企力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