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5岁的黄喜珍是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黄荆村8组村民。2018年11月6日,她因风湿性心脏病病情加重在綦江区人民医院住院,11月19日病情好转出院,住院总费用9670元。出院时,她通过贫困患者 “一站式”结算平台,直接报销了90%的医疗费,个人实际自付只有967元。
2018年以来,綦江区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部署,详细制定了医保扶贫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镇村、明确落实到人。
在参保扩面方面,綦江区积极动员农村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促进应保尽保,实现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1960人、低保对象15223人、特困人员234人和巩固脱贫人员11719人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在待遇保障方面, 綦江区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保障贫困人员病有所医。 贫困人员在区域内区级医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在普通参保居民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起付标准至20万元以内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50%。同时, 该区实行贫困患者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一站式” 结算。 经多重报销后, 贫困患者个人自付费用约占医疗总费用的10%。(张平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