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便知

职业指导人员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原来取得的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还有效?今后对职业指导人员如何进行职业技能认定?

2018.10.24

经国务院同意,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职业指导人员不在目录清单范围之内。根据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2号)有关规定,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对于此次未能纳入职业资格目录的技能人员职业(工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按照经国务院同意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改革方案》(人社部发〔2017〕2号)要求,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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