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金华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和创业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创业生态环境,掀起新一轮创业创新热潮。
《实施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财政出资、产业基金投入等方式,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支持。通过科学评估创业者贷款申请条件和还款能力,对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重点人群,优先满足其创业担保贷款需求。
金华市把支持创业平台建设作为优化创业生态环境的重要着力点,调动平台孵化创业企业的积极性,鼓励特色小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培训、创业指导、融资等服务。到2020年,全市力争认定30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争创1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根据孵化数量及成效,给予每家市级示范基地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为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金华市将实施“小微企业3年成长计划”,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力度,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的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初次创业,经认定可获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金华市连续3年给予企业创业补贴,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