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宝应县人社局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有效地将劳动人事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全年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83件,涉案金额1065.2万元,调解成功率达78%,县仲裁机构受案数由上年的600余起下降为300余起。
——夯基础,网络体系更健全。宝应县人社局在乡镇设立基层调解组织,并给予支持和保障,协调落实办案经费,配齐办案人员。目前,全县建成各类调解组织76家,其中14个乡镇、3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50家企业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社区、企业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体系全面建立,实现了调解组织全覆盖。
——建机制,工作程序更规范。宝应县人社局出台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业务流程、人员职责等方面文件,协助基层调解组织完善调解文书制作、案卷管理、业务培训、工作考评等制度,实现规范化运行。
——筑阵地,配套设施更完善。各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调解室,制作调解标识、职责标牌,设计调解谚语、温馨提示语,运行仲裁管理信息系统,与县仲裁机构系统联网运行,方便群众办事。
——提素质,调解人员更专业。各基层调解组织吸纳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调解员,不断完善调解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宝应县人社局会同司法局、工会和企业联合会等单位、组织,以分头培训和共同培训的形式,对调解员进行基础性的聘前培训和实用性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
——树标杆,试点平台更高效。宝应县人社局持续推进省级示范巡回仲裁庭试点项目建设,在氾水镇、射阳湖镇设立示范巡回仲裁庭,选派仲裁员驻庭受理和审理案件。通过南北两镇以点带面,带动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巡回仲裁庭建设,进一步实现调解仲裁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服务靠前。2017年,两家示范巡回仲裁庭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起。(杨静波 刘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