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昌吉市以推动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全年,共帮扶786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公益岗位安置59人。
一是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实现增收,对各类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之和的2/3给予补贴。
二是巩固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机制。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机制,坚持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充分发挥社区就业援助金作用,对从事微利项目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资金扶持。
三是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网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吸纳“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参与社区便民工作。
四是强化困难人员就业帮扶。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人、城镇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对就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最长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总和给予补贴。(新疆昌吉市就业局徐清柱 魏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