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数据

江西省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8.01.24

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近日,江西省下发《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考虑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和区域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等因素,该省将最低工资标准由四类区域缩减为三类区域。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由1430元/月调整为1580元/月,三类区域由1340元/月调整为1470元/月。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赣仁轩)

( 责编:lj )
  • 劳动关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