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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就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宜政办秘〔2016〕57号)

2016.07.19

为切实做好就业创业脱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对象

(一)实施范围:大别山片区县:潜山县、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省政策覆盖县区:桐城市、怀宁县、宜秀区。

(二)实施对象: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内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16-59周岁劳动者。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人员100人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通过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等精准手段,解决贫困人员10000人就业。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脱贫台账

1.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对贫困劳动者逐一普查,全面了解辖区内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情况。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建立基础台账。

2.根据调查摸底和贫困劳动者本人的需求,分类制定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

3.将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就业创业脱贫”模块,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二)开展技能培训

1.对贫困劳动者的培训需求进行分类,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贫困劳动者分布情况,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在三年内,完成对有培训需求贫困劳动者的全员培训,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

2.鼓励引导贫困家庭未能继续升学的子女到当地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三)组织转移就业

1.建立转移就业“直通车”,在375个行政村各安排1名职介经纪人,负责该村贫困人员的职业介绍工作。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收集贫困地区企业招工信息,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进村入户、手机短信等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或季节性打工。

3.公开招募选择一批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大别山片区县不少于5家,省政策覆盖县区不少于3家,建立乡企对接、村企对接机制。

4.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形式,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人员就业。

5.推进居家就业,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等工作。

(四)创业带动就业

1.鼓励能人带动就业,主动与创业能人进行对接,鼓励、支持事业有成的农民企业家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发展;组织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创业。

2.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3.建立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定期组织承贷银行、担保公司、申贷人进行现场对接。

4.对有场地需求的,优先吸纳其就近进入农民工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基地创业。

5.对创业者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指导,指导贫困劳动者结合当地特色,在投入小、风险低、自己熟悉的领域创业,重点支持通过“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形式创业。

(五)拓展脱贫空间

1.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服务等产业,拓展贫困劳动者就业空间。

2.引导贫困村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依靠当地资源发展生态农业、特色林业和水产养殖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

3.引导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按照规范标准建设或完善贫困县电商服务运营中心,以及乡镇、村级服务网点,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大力推进贫困劳动者电商创业就业。

四、奖补政策

(一)职业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贫困劳动者分布情况,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参加技能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者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助;培训后,根据培训学员实际到企业就业人数,给予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人均200元的一次性奖励。引导贫困劳动者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就业就学完成后,给予个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二)自主创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劳动者,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并给予一次性800元的创业补助。对有场地需求的,吸纳其就近进入农民工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降低创业成本。

(三)岗位就业。对离校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年度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由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行政村或职业中介机构、乡村能人,将贫困劳动者成功介绍或组织到企业就业的,按人均3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分两次,就业满6个月给予150元;满12个月再给予150元)。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现行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协议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分两次,满6个月给予600元;满24个月再给予400元)。

(四)居家就业。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家庭,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就业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行政村或各类单位、实体,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分两次,满6个月给予400元;满24个月再给予400元)。

上述政策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

( 责编:l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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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就业创业脱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对象 (一)实施范围:大别山片区县:潜山县、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省政策覆盖县区:桐城市、怀宁县、宜秀区。 (二)实施对象: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内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16-59周岁劳动者。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人员100人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通过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等精准手段,解决贫困人员10000人就业。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脱贫台账 1.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对贫困劳动者逐一普查,全面了解辖区内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情况。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建立基础台账。 2.根据调查摸底和贫困劳动者本人的需求,分类制定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 3.将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就业创业脱贫”模块,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二)开展技能培训 1.对贫困劳动者的培训需求进行分类,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贫困劳动者分布情况,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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