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确定2014年福州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请示》(榕人社劳〔2014〕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全省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要求,结合2014年宏观经济形势和你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经综合平衡,对你市2014年工资指导线审核意见为:
(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4%;
(二)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
(三)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请你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三、请在工资指导线颁布后1个月内将工资指导线文本报我厅备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