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1〕149号)文件要求,提升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工作,我们制定了《全省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培训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
2014年9月15日
全省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培训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务虚会议精神,做好全省2014年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切实提高“两后生”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推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坚持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将云南省户籍的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帮助他们学手艺、学技术、找出路,按照“人社牵头、州县组织、学校承办、部门协同、家庭支持、学生参与”的原则,采取长、中、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分类组织,实施培训。开展职业培训12万人次以上,其中技工学制教育3.5万人,劳动预备制培训5000人,职业培训8万人。
二、工作内容
(一)大力开展技工学制教育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抓紧高考、中考录取结束的黄金时间,进一步加大技工院校招生力度,精准对接,迅速行动。各州(市)督促指导县、乡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组织更多的“两后生”到技工院校就读,接受3-4年的规范技工学制教育,确保完成今年技工院校3.5万人的招生任务。毕业后取得技工院校学历和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率达98%以上。
(二)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帮助技工院校组织有培训意愿的“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督促指导各县、乡确保完成今年5000人的招生任务。技工院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对“两后生”实施1-2个学期的专业技能培训。结业后取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率达80%以上。
(三)积极实施“两后生”职业培训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技工院校及资质好信誉好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两后生”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引导性等各类职业培训8万人。力争使有培训意愿的“两后生”都得到培训。结业后都取得初级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证书,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基本消除“两后生”无技能从业现象。
三、培训方式
根据企业用工岗位摸底情况和本地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采取校企合作、校乡合作、校村合作、校园区合作、校社区合作等方式,实施订单、定向、定岗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和集中培训并举的培训模式,对“两后生”进行就业政策、务工常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14年9月10日—9月25日)
1.摸清“两后生”底数,摸清该部分学生培训、就业意向,有针对性的组织制定本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两后生”培训计划。
2.摸清园区、当地各类企业用人需求、工种,确定“两后生”培养方向和预订就业岗位。 3. 对接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初步确定培训专业和培训模式。
(二)第二阶段宣传动员(2014年9月16日—10月10日)
1. 入户宣传。相关工作人员与“两后生”及其家长面对面交流、沟通,提高“两后生”参加学制教育培训学习的积极性。
2. 媒体宣传。各地、各技工院校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短信、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宣传就业政策、用工信息、技工院校办学特色。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借乡镇赶集日,发放宣传册,利用流动宣传车、横幅、宣传栏、乡村广播滚动宣传。
(三)第三阶段精准对接、实施培训(10月1日—10月30日)
1.各州(市)、县(市、区)按照“两后生”意愿,认真组织报名、登记,并将相关资料整理成册,确保生源数量。
2.各州(市)、县(市、区)要从企业需求、“两后生”意愿出发,结合分类情况,精准对接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就业培养协议。
3.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要采取校企合作、校乡合作、校村合作、校园区合作、校社区合作等方式实施培训。
4.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安排专门人员掌握“两后生”学习、生活等信息,切实加强与受训人员、培训学校、用人单位的定期衔接联系,加强培训用工协议的履行、权益维护、后续管理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两后生”教育培训和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农业、扶贫、工会等部门的作用,将“两后生”纳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春潮行动”培训范围,力争让有培训意愿的“两后生”接受一次以上的补贴培训。
(二)加大投入,落实政策。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向政府汇报,多方筹集资金,提高补贴标准,落实补贴政策。对参加技工学制教育、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培训的“两后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三)加强监管,严格考核。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将技工院校、优质培训资源遴选确定为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对培训结果如实记录汇总,开展绩效评估,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考核检查,加强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2014年“两后生”职业培训行动计划任务分解
2014年“两后生”职业培训行动计划任务分解
单位:人
州 市
|
技工学制教育
|
劳动预备制
|
职业培训
|
昆明市
|
5000
|
800
|
9200
|
昭通市
|
2300
|
450
|
11000
|
曲靖市
|
4200
|
450
|
10000
|
玉溪市
|
2200
|
450
|
2400
|
保山市
|
2000
|
300
|
6000
|
楚雄州
|
3500
|
450
|
7600
|
红河州
|
4200
|
500
|
7600
|
文山州
|
2100
|
250
|
6800
|
普洱市
|
2100
|
300
|
2400
|
版纳州
|
350
|
100
|
400
|
大理州
|
2700
|
300
|
6400
|
德宏州
|
1200
|
100
|
1200
|
丽江市
|
400
|
50
|
1200
|
怒江州
|
400
|
50
|
1200
|
迪庆州
|
250
|
0
|
800
|
临沧市
|
1800
|
250
|
4800
|
滇中产业区
|
300
|
200
|
1000
|
总 计
|
35000
|
5000
|
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