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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实操技能水平,进一步夯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五有”建设,按照省中心2011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在全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操考试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为核心,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通过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操考试基地(以下简称公共实操考试基地)建设,推动实训和实操考核有效对接,进一步提升全省鉴定机构实操考试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劳动者技能操作水平,提升劳动者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培养评价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安排
(一)全省公共实操考试基地建设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协调推进实施。各市州鉴定中心负责选定本行政区内的公共实操考试基地,并报省鉴定中心备案。省属公共实操考试基地由省鉴定中心选定。
(二)首批公共实操考试示范基地将在省属鉴定机构中建立10家,每个市州建立1-3家,待条件成熟后在全省推广。
(三)首批公共实操考试基地职业(工种)是:机加工类、电子电工类、家用电子产品维修类、家政服务类、美容美发类、建筑施工类、餐饮服务类、交通运输等八大类。省鉴定中心将根据公共实操基地运行情况,逐步增加其他类职业的实操考试基地。
(四)全省首批公共实操考试基地选定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于10月份正式面向社会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培训鉴定各项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公共实操考试基地建设。各级鉴定中心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投入一定比例资金到公共实操考试基地的建设中,提升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操考试基地服务水平。
(二)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依托技工院校和企业实训机构,先试点,后推广,逐步将从业人员多、操作水平要求高的职业实操考试纳入到公共实操考试基地进行。
(三)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共实操考试基地的作用,凡是确定为公共实操考试基地鉴定的职业,不具备实操考试条件的单位,实操考试都要在公共实操考试基地完成。
联系方式:
省鉴定中心省直考务部:李方,电话027-87262374
省鉴定中心地方考务部:曾九洲,电话:027-87262284。
附件:1、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操考试基地条件
2、《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操考试基地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