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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技师考评委员会:
今年初,厅党组下达了新增3000名技师高级技师的年度目标任务。从上半年进行情况看,这项工作进展缓慢。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新增3000名技师高级技师目标任务完成,现就今年下半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职业、考评机构和考评对象
(一)职业(工种)
在近年来我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大考评职业范围。凡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可由具备鉴定考评相关场地设施资格条件的鉴定所或技师考评委员会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列入今年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职业范围。
(二)机构
1、承担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鉴定所及考评职业(工种)范围见附件1。
2、承担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考评委员会及考评职业(工种)范围见附件2。
上述外其他机构若要开展工作,可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同意后,可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三)考评对象
凡具备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在我省境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考评。
二、 申报条件
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劳社发[2002]15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甘劳社发[2003]101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
1、申报考评者根据申报职业(工种)不同,可在有资质的省属鉴定所报名。
2、申报考评者也可在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由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总后,根据申报职业(工种)不同,报送有资质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有技师考评委员会的企业可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报名,考评委员会汇总后,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报名需提供的证件
申报者需交验下列证件:本人身份证、有关学历证明、原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年限证明,有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成果(专利)证件,部、省、市以上技术能手获奖证书,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六张、两寸照片一张。报考汽车驾驶员技师的还要交验有效驾驶证和安全无事故证明。
四、 工作程序
(一) 资格审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见附件3);报名结束后,由有关鉴定所或技师考评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 4)和《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5),与报名资料一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二) 培训
具备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资格的人员自愿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三) 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答辩和综合评审
鉴定工作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由相关的鉴定所和技师考评委员会具体组织,理论和技能鉴定须使用国家题库统一试题。鉴定所和技师考评委员会在鉴定结束后10日内,将成绩报省中心审核。鉴定所的技术答辩和综合评审工作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进行,技师考评委员会的技术答辩和综合评审仍按甘劳社发[2003]101号通知要求进行。
(四)综合评审合格人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由省厅向社会正式公布,按规定程序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鉴于今年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经研究,决定今年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理论知识统考时间根据各鉴定机构、各技师考评委上报时间,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筹安排。技术答辩工作具体时间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鉴定所、考评委员会协商确定。各鉴定机构、各技师考评委员会在理论鉴定日期15日前将资格审核资料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六、其他事宜
为了贯彻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年”活动有关要求,从今年开始,加强对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的现场质量督导。理论知识考试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统一阅卷,实际操作考试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派的考评小组组织实施。
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涉及面广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和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顺利进行。考评期间,如有什么问题,请与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 靳国义
电话:0931-8960448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 赵小莉
电话:0931-8492094
附件:1、2010年承担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鉴定所名单(略)
2、技师考评委员会名单(略)
3、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略)
4、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资格审查登记表(略)
5、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补考人员花名册(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