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推进医保惠民便民工作,促进分级诊疗,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6〕17号)精神,决定扩大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报销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将深化医改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要求,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方便群众看病购药,实行省市医保、市县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同城互认”被列入2016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省厅制定《浙江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市结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现就生育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务)厅(局):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现就做好201...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取消医药机构定点资格审查 (一)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残联: 2010年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要求,将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部分药品品种和名称进行了变更。据此,对我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中部分药品名称进行如下调整规范,请遵照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