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继续扩大。截至12月31日,在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已有8499家,90%以上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联接入网,超过80%的区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启动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联网、人员备案、持卡结算、基金收付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为了让广大参保人员尤其是异地居...
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医保办: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印发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目录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医保用药管理,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生育保险和...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81号)和《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6〕161号)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市(州)政府及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精神,根据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统一部署,按照“统一标准、部省系统、最小改造、一卡通行”的建设思路,部里组织建设跨省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要求,决定启动跨省异地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务)厅(局): 为切实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做好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