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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人指导

原因六: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是指企业为了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突击性的生产任务, 需要临时性、季节性招用大量工人,主要是一线的技术含量较低的手工劳作者, 企业根据所要完成的生产任务或工作, 自主决定用工数量、用工期限, 工作完成后即解除合同的现象。

主要现象:一是工作时间较短、不连续、工作量大、流动性大; 二是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只是按工作时间、工作量支付工资; 三是没有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障性的福利待遇; 四是用工周期短, 招聘急, 解聘也急。

主要症结: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短时性的特点, 决定了企业招工困难, 主要原因有四点:

(1) 工作不稳定。大部分求职者找工作都想找一个相对稳定的岗位, 临时性、季节性岗位缺乏基本的竞争力。

(2) 薪酬较低。企业未能给予比一般岗位更高的薪酬,以弥补用工短时性的缺陷, 难以吸引到求职者。

(3) 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用工短时, 企业难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没有以必要的商业保险等作为保障机制, 消除求职者后顾之忧。

(4) 招人范围不准。企业通常不能结合自身用工特点,有针对性地选定招聘范围。例如, 农闲时招用农村劳动力, 假期时招用实习生, 或者根据求职者时间灵活决定用工时间等。

建议:提高薪酬标准, 以不低于固定岗位薪酬200% 的标准招用临时人员; 健全保障机制, 通过缴纳商业保险等形式为求职者提供必要保障; 广开招聘渠道, 建立多家人员输送渠道; 统筹安排全年招聘计划, 尽量提前发布招聘信息; 建立人员输出渠道, 与相关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建立联系, 为员工解决出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