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转发国家相关部门文件,明确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执行(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根据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单...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从2023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继续实施总费率1%(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的政策;工伤保险继续实施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降低0.15%的基础上...
近年来,安徽省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牢固树立“社保基金管理无小事”的意识,持续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化解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和参保企业的切身利益,促进失业保险基金平稳安全可持续发展。事前防控源头堵住冒领“请问,是...
今年以来,山东省莱州市通过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从简化经办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扩宽服务渠道、“集中收取+统一办理”四个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全面推进失业保险服务提质增效,打造公共就业便民服务圈。工作中,莱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
人民网成都4月4日电 (袁菡苓)日前,成都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提升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层次的通知》,从4月1日起,重庆市开始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实现失业保险政策、基金预算管理、基金统收统支、经办服务管理和经办信息系统“五个统...
3月3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近日印发规范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不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和费用,直接在新就业地参保即可。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畅通待遇申领渠道,保障劳动者的...
4月1日起,四川启动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支撑,建立责任分担机制。 “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失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湖南省人社厅网站3月24日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从2023年7月1日起,建立以全省政策统一为核心,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基础,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经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失业保险省...
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河南出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从制度层面对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范。《经办规程》对各环节业务办理流程、受理规则、资金划转等进行了统一,更便于经办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