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2年2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为促进本市农业户籍劳动力(以下简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一)符合《关于印发<用人单位...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促进我省人...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21 号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财社规〔2021〕14 号
各中央企业,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更好促进西藏、青海、新疆及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就业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是稳定扩大就业、化解失业风险的基础手段。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对推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总工会、工商联: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工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