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共富示范等大场景,分类培育“创业+”新模式,推动更多创业创新成果在浙江生根发芽,目前全省市场经营主体超过1140万家,平均不到6个人就有1家市场经营主体,“杭州六小龙”等创新主体竞相涌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持续放大。
一、 打造“科技成果+创业”模式。一是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集成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一揽子政策,吸引各类人才来浙创业创新,全省每年引进35周岁以下大学生100万人以上,引进博士1万人以上。二是完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全省已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01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4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3.63万家,数量全国领先。三是大力推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持续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打通“赋所有权+作价投资”“赋使用权+创办企业”等路径,全省有50家高校院所参与,2000多项成果实施赋权,激励471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四是健全“以赛引才”长效机制。打响大学生、博士后、海外高层次人才等创新创业大赛品牌,杭州市连续举办9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吸引2.7万名大学生参赛,选拔出一批优秀创业企业,给予资金、场地等扶持,引导创新成果落地。
二、 打造“产业发展+创业”模式。一是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强省,发挥杭州城西、宁波甬江等省级科创大走廊龙头作用,集聚数字经济、集成电路等“链主”企业,利用生产、研发、资金、人才、运营等优势,带动催生一大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全省107家企业上榜“202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连续27年位居全国首位。二是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赋能”,设立“研发+制造”“生产+销售”“链式+集群”“民企+国企”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园区,形成“大带小”“主带辅”的创业孵化路径。全省现有特色小镇140个,小微企业园1252个。三是鼓励青年入乡发展。协同推进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通过机制创新、政策引导、平台搭建、资源对接、培训提升等措施,全省已累计培育农创客超9.4万名,创业领域涵盖农业全产业链,带动超百万农民增收致富。深入推广“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以点带面打造“没有围墙的创业园”和乡创空间,推动城区创业资源向乡村、海岛延伸。全省累计建成“没有围墙的创业园”90个,现有农村经营主体12万户,带动职工参保30万人。
三、 打造“职业技能+创业”模式。一是完善技能培育体系。以镇街、村社、企业等为基本单元,布局建设覆盖城乡的“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实现县城和中心镇培训基地站点全覆盖。二是健全“以技授信”金融服务体系。加强技能人才和技能型企业金融需求排摸和金融服务监测,全面推广“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产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技能人才提供覆盖成长不同阶段、技能创业创富全过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全省“技能共富贷”授信额度超过1975亿元。三是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建立“政策支持、标准引领、品牌运营”工作机制,挖掘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业优势和技能特点的“丽水超市”“缙云烧饼”“建德豆腐包师傅”等劳务品牌,通过标准化培训、统一品牌运营,提升创业成功率。目前,全省共有劳务品牌139个,从业人员规模358万人,其中创业51万人,实现“小品牌”撬动“大产业”。
四、 打造“民生需求+创业”模式。一是培育“家门口”的“创业陪跑”空间。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643个,其中大学生创业园231个,创业陪跑空间105个,给予重点人群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支持,形成“社区即园区、家庭即工坊、居民即创客”的微创业生态。二是建设“全而精”的“浙里就业”综合服务站点,集聚形成就业创业服务群落。整合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商圈、专业市场等场所资源,完善就业公共服务站点功能,打造“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提供“基础+增值”服务。三是发展“广而活”的共富市集。出台促进共富市集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建设具有“共富味”“融合味”“烟火味”的新形态市集,复古市集、非遗市集、美食市集、音乐市集等共富市集火爆出圈。四是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业失败补偿类商业保险产品。探索政府搭台、第三方机构运营的创业扶持模式,以市场化手段构建首次创业失败人员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险。宁波市首创创业风险分担保险“创业保”,已为4000余名创业者提供了创业风险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