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春节后求职择业高峰来临,各类现场招聘会加快恢复,为确保相关活动安全有序举办,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积极促进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强化安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在保障职工各项权益、完善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医保局、总工会: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对于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经)信厅(委、局)、民政厅(局)、交通厅(委、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对口协作办)、疾控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
人社部发〔20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司法厅(局)、财政厅(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政法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参考指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36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中央驻鲁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大创新”要求,深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进...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相关单位:现将人社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本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 完善多元化技能...
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研究起草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切实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