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教育局,各高校: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人社、教育部门、各高校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决...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28号)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劳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70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6〕25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 为大力促进我省高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全省将统一开展“公共招聘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多方联动精准发力促就业。 二、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二)承办...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有关单位: 为发挥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省级见习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地及用人单位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今年5—8月,我省...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0号)要...
各市(州)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扶贫移民局、团委: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