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
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援藏、援青、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西藏、青海、新疆及有关藏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属各高校、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民生工程...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委、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市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与组织工...
各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教育局,各高校: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人社、教育部门、各高校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