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
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省财政直管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做好我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结...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补助政策,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制度作如下通知: 一、补助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保险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好...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企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4年1...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于9月26日颁布,于2013年11月1日施行。根据《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为切实掌握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促进资金规范管理,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号)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宁东基地管委会: 我区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 为切实解决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经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缴人员条件 (一)1995年以前经我区各级人民政府(包括劳动、计委、民政等部...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我市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机制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实际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维持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现予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