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强化了违反本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 第一,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本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加强社会保险监督,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是各方面的共识。《社会保险法》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三个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 (一)人大监督 《社会保险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
为了改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维护参保人员权益,《社会保险法》作了以下规定: 第一,确立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制。包括: 一是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立原则。本法规定,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
为了加强基金管理,《社会保险法》作了以下规定: 第一,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根据本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在总结《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增强了征缴的强制性,为加强征缴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一,规定了社会保险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为了保证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社会保险法》...
(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 一是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生育保险待遇 在总结生育保险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四)失业保险待遇 在《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基础上,《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定: 第一,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由现行规定可以申领少量的医疗补助金,改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三)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基础上,《社会保险法》有三项突破: 第一,将现行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医疗服务提供能力和医疗消费水平等差距都很大,国务院只对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待遇给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考虑到这个实际,本法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