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助推作用,锦屏县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
突出实用性,统筹岗位设置。锦屏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保洁保绿便民服务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调查协助管理类等岗位类型,侧重服务人居环境管护、乡村振兴、河湖管护等基层治理领域。
突出精准性,明确安置对象。锦屏县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等8类就业困难群体。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等7类就业困难群体。
突出标准化,规范岗位待遇。锦屏县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细则发放,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00%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普通岗位400元/月,技术技能岗位600元/月执行。此外,锦屏县还为城镇在岗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为乡村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突出公平性,细化上岗流程。锦屏县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实施“标准化”的人员聘用流程,推行岗位开发、发布公告、报名申请、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培训上岗、公开录用“八步工作法”,此外,规定城乡公益性岗位如出现空岗情况,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补充。
突出长效性,强化动态管理。锦屏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及其安置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纳入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纳入实名制台账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服务,建立退出管理机制,防止“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
突出及时性,强化资金保障。锦屏县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资金,确保资金按月发放、按月缴纳到位。岗位补贴原则上发放至在岗人员个人银行账户,确保补贴发放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
今年以来,锦屏县共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995人次;发放岗位补贴256.33万元、社保补贴38.85万元。(罗鈜)